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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首届“天宫音乐奖”声乐器乐比赛北京赛区实施细则 一、组织机构: 1、主办单位:北京音乐家协会 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2、承办单位:“天宫音乐奖”组委会(由团中央未来网艺术频道、中国音协北京考区办公室、中国音协河南考区办公室、北京音协音乐教育委员会、人民日报社影视传媒、中音在线、好乐来音乐教育连锁机构等单位联合组成) 3、协办单位:各区县地市音协、音乐培训及考级承办机构 4、支持单位:中关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、大成民族乐器(北京)联络中心 5、“天宫音乐奖”全国组委会及北京赛区组委会设在中国音协北京考区办公室 地址:朝阳区亚运村小营路亚运豪庭C座7H 电话:010—88895183 400-999-1779 联系人:吕老师、张老师,负责活动期间日常工作安排; 河南赛区办公室设在中国音协河南考区办公室,负责活动期间河南赛区日常工作事务安排。 其他赛区信息陆续公布。 二、赛区设置 (一)大赛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赛区,各赛区内设置初赛、决赛; (二)总决赛在各赛区比赛结束后,各区决赛金奖选手,进行全国总决赛。 三、大赛评委会 (一)评委会组成: 比赛设立评委委员会,由音乐院团和专业院校著名演奏、歌唱、作曲、指挥、理论、教育等专家组成。 (二)评委会设置: 初赛评委会:各专业类别设主任1人,委员2人,监审1人; 决赛评委会:各专业类别设主任1人,委员4人,监审1人; 全国总决赛评委会:各专业类别设主任1人,委员6人,监审1人。 (三)评委工作守则 维护比赛的严肃性、权威性,谨奉职业操守,坚持公平、公正。 四、评分标准及规则 评委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参赛选手现场表演情况进行评分; (一)初赛 1、标准: a、仪容仪表、台风及现场行动表现(25分); b、音准节奏、发声吐字等表演情况(45分); c、音色、音质及情感表现等(20分); d、选曲:曲目难易适中,旋律优美,健康、积极向上讴歌主旋律,传统名曲、优秀新作等(10分); 2、规则: 打分为100分制,最高98分,最低60分; 98分~85分为初赛一等奖,84分~71分为初赛二等奖,70分~60分为初赛三等奖; 初赛一等奖进入决赛;分数计算为评委组打分平均分。 (二)决赛: 1、标准: a、仪容仪表、台风及现场行动表现(15分); b、音准节奏、发声吐字等表演情况(45分); c、音色、音质及情感表现、和谐等(30分); d、选曲:曲目难易适中,旋律优美,健康、积极向上讴歌主旋律,传统名曲、优秀新作等(10分); 2、规则: 打分为100分制,最高98分,最低70分; 98分~89分为决赛金奖,88分~79分为决赛银奖,78分~70分为决赛铜奖; 决赛金奖进入全国总决赛;分数计算为评委组打分平均分。 (三)全国总决赛: 1、标准: a、仪容仪表、台风及现场行动表现(5分); b、音准节奏、发声吐字等表演情况(45分); c、音色、音质及情感表现、和谐等(45分); d、音乐常识、乐理、视唱练耳等基础知识现场测试(3分); e、选曲:曲目难易适中,旋律优美,健康、积极向上讴歌主旋律,传统名曲、优秀新作等(2分); 2、规则 打分为100分制,最高98分,最低80分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;98分~91分为总决赛金桂奖,90分~85分为总决赛银桂奖,84分~80分为总决赛铜桂奖;分数计算为评委组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平均分。 五、参赛范围 凡热爱音乐、学习音乐者,均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分组报名参加。 六、比赛分组 (一)比赛类别 个人项目: 独奏----键盘、西洋弦乐、西洋管乐、西洋打击乐、民族弦乐、民族管乐、民族打击乐等,按照乐器名称种类具体分组; 独唱----少儿或成人; 集体项目: 齐奏---即用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乐器同时演奏同一个旋律。齐奏虽然不能像独奏那样充分发挥乐器的性能,但如果采用不同种类乐器进行适当的组合,也具有一定特色,如很多地方戏曲的伴奏,常采用齐奏的形式。此外,还可以采用单一种类的乐器进行齐奏,如小提琴齐奏、二胡齐奏等,可以训练演奏者整齐统一、互相配合的演奏基本功。 重奏---即用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乐器,同时每件乐器演奏不同的旋律。如弦乐四重奏,钢琴四重奏、小提琴二重奏、铜管乐五重奏、弹拨乐五重奏、丝弦五重奏等。 合奏---即使用多种乐器进行多声部乐曲的演奏。合奏中由于各种乐器有着不同的音域、音色和音量,因此综合起来演奏,有着多种色彩的变异,音响效果丰富多彩而富有表现力。 合唱---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声乐类节目,如:二重唱,小合唱等 (二)比赛组别 参加个人项目选定比赛类别后,对照以下组别选择分组 年龄组:(根据年龄选择组别,参赛曲目任选) 成 人 组 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日以前出生~45周岁以下 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A组 18周岁以下 1999年8月1日以前出生 少年B组 16周岁以下 2001年8月1日以前出生 少年C组 14周岁以下 2003年8月1日以前出生 儿童A组 12周岁以下 2005年8月1日以前出生 儿童B组 10周岁以下 2007年8月1日以前出生 儿童C组 8周岁以下 2009年8月1日以前出生 幼儿组 6周岁以下 2011年8月1日以前出生 考级组:(参赛曲目为国内公开出版的考级教材相对应曲目,版本不限) 一级组 二级组 三级组 四级组 五级组 六级组 七级组 八级组 九级组 十级组(演奏级) 曲目组: 传统名曲组(古典曲目,古代名家曲目等) 现代曲目组(1949年后所创作的知名曲目) 新创曲目组(近几年新创作的曲目) 国外曲目组 民族曲目组 趣味小曲组 流行乐曲组 专业组:(需要提供学生证或者毕业证,曲目任选) 专业院校组(音乐院校、高校音乐系在校或毕业) 院校预备组(音乐院校附属学校) 注:专业院校或附属学校在校及毕业生仅可报名参加专业组。 (三)选组原则 选手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,不局限于一个项目、一个组别。 根据分组原则,选手可报参适合自身条件的多个项目组别的比赛。 七、演奏(演唱)要求 (一)演奏(演唱)曲目 初赛、决赛、总决赛均按照相应组别选两首曲目参加。 初赛报名时填报曲目,不可更改; 决赛报赛曲目可与初赛重复一首; 总决赛曲目可与初赛、决赛重复一首。 (二)演奏(演唱)时间 初赛限时5分钟,决赛限时6分钟,总决赛限时7分钟。 (三)演奏(演唱)点评 初赛为5选手一组,第五名选手表演结束,由评委老师点评,点评时间不超过3分钟; 决赛为3选手一组,由评委老师点评,点评时间不超过3分钟; 总决赛为1选手一组,由评委老师点评,点评时间不超过3分钟; (四)公布成绩 每组演奏(演唱)点评结束后,由监审人员现场公布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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