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年代我上小学。学校里乐队招生,我去参加考试,因为掉了门牙,或者是手上削铅笔弄得黑手,总之老师没有挑选我。我们班两个男生被选上了。一个是我同桌。我们做自习时,他有时就练琴,总在练那个“花儿与少年”。我嫉妒死了。七十年代我工作了。存上第一笔钱,给自已买了个手风琴,第一个曲子就是“花儿与少年”,这时我从九岁变成十九岁了。我在办公室时练琴,一个复旦的毕业生,喜欢唱“再见吧,妈妈”苏联卫国战争的歌。我给他伴奏。我很喜欢他,因为我年纪太小,我们没有谈恋爱。他娶了别人。后来我上学、搞科研工作,生孩子,没有时间练琴了。现在我五十九岁了,又捡起了手风琴。我想起了我的九岁,十九岁。所有的情感注入在手风琴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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